北京教育学院是北京市属独立设置的成人高等院校。主要承担着基础教育、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教师及管理干部的本、专科层次的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进修培训,同时面向社会培养各类高等职业技术人才。现已成为基础教育、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三教融通”的干部培训基地、教师培训基地和党建研究中心,是北京市普教、职教、成教系统的干部、教师培训的主阵地和主渠道。
北京教育学院下设教师教育学院、校长研修学院、职业教育学院、体育艺术学院、信息网络中心和国际交流中心等6个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四位一体”的二级办学实体。学院共有教职员工584人,专任教师233人,其中教授13人、副教授96人。另聘有院士、著名高校博士生导师等客座教授及兼职教授100余人。学院有学历教育专科、本科在校生近11000人。
为保证我院2006年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管理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提高生源质量,依照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我院成人高等教育的培养层次有高职高专、专科起点本科(以下简称“专升本”)两种,招生计划为3900人。招生专业41个。具体招生专业、招生人数、招生范围、培养层次、学习形式、学习期限、上课时间、地点及学费标准等内容,请详见我院2006年招生简章或登陆我院网站查询。
二、我院成人高等教育面向社会招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德良好,身体健康的在职从业人员和社会其他人员。
三、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毕业证书或以上证书人员。
四、我院成人高等教育主要有业余、脱产两种学习形式。授课方式以面授为主,并积极使用网络化教学等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我院只招收考试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五、我院成人高等教育,不同学习层次和学习形式,学习时间不同。其中,师范类专业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寒暑假及双休日一天,学制为3年;其它类别专业业余学习的面授时间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的2-3个晚上及双休日一天,学制为3年。脱产学习的学生一般安排在周一至周五授课,学制为2年(个别专业3年)。
六、凡报考我院高中起点专科、专升本层次的体育类、艺术类各专业的考生,应按要求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考试时间为9月中下旬,加试科目、加试地点等详细安排见我院招生简章。考生专业加试成绩可通过我院网站进行查询,该成绩将作为录取的条件之一。我院将执行或参照执行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向考生收取专业加试考试费,一般为100元/人。
七、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根据北京市所确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调整各专业招生计划,分专业按考生第一志愿及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或调剂录取。考生的考试诚信档案,将作为我院决定是否录取考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八、符合国家规定的照顾录取条件的考生其增加投档的分数计入总成绩。符合免试录取条件的专升本考生,如报考我院有专业加试要求的专业,应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加试。
九、当上线考生报考我院的第一志愿专业录取已满额时,将考虑其第二志愿或调剂志愿决定录取与否及录取的专业。对上线人数经调剂录取后仍不足20人开班人数的专业,我院有权停办,已上线的该专业考生可转至第二志愿专业或由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调剂到其他院校录取。
十、按我院所属地的原则,根据专业、层次不同,我院成人高等教育学费收费标准为:业余学习形式为1684元-3155元/学年。人;脱产学习形式为3210元-5350元/学年。人(2006年学费标准)。2007年学费标准将参考2006年学费标准执行,某些专业学费的收费标准,我院将根据国家和北京市教育委员会有关学费调整的政策作相应调整,具体收费标准以入学通知为准。
十一、新生录取后,须按我院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到指定的办学地点报到、注册,逾期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二、新生入学后,我院将按照上级规定对已录取报到的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无论何时发现,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上级主管机构备案。
十三、我院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由北京教育学院纪监审处、北京教育考试院成招办负责监督。
十四、 北京教育学院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什坊街2号。
北京教育学院网址:www.bjie.ac.cn 邮政编码:100011。
院内办公地址:北京教育学院北楼(办公楼)102室。
咨询电话:62018382 82089138
十五、本章程由北京教育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